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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研讨会在扬召开
  

出自于: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18

 

1月18日下午,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领导,扬州市卫生局王骏副局长,江苏省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及专家委员来到扬州市急救中心,召开关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研讨会。

江苏省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沈正善同志主持学习国家卫计委新颁发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并就如何制定好江苏省实施细则及如何加强和完善院前急救工作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扬州市卫生局王骏副局长指出:院前医疗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国家计生委颁发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将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作为目前院前急救最高的规范性文件,这对于指导院前急救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上全体专家领导一致认为,就认真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明确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体院前急救工作人员中迅速传达落实,要求全体从事院前急救人员对文件的内容熟练掌握,院前急救所有的工作都要以其为指导。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急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设施投入,认真落实院前急救各项管理制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中心(站)应急储备工作,结合近年来院前医疗急救发生的一些事件,以及参与的重大突发事故演练,在硬件、软件、管理方面,努力提高日常医疗急救和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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