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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自评价报告
  

 

 

 

 

扬急〔20171

 

 

 

 2016年度“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自评价报告

 

各县(市、区)急救站、市直各急救站(点),中心各科室:

2016年度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急救中心紧紧围绕《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规划年度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完成了2016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能力稳步提升,现将2016年度“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指标实现程度

根据《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在2020年以前,力争在省内率先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精良、信息通畅、反应快捷、服务良好、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县(市、区)—社区(乡镇)三级具有扬州特色的基本现代化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一)目标指标:在现有的急救网络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水平和能力。落实江苏省“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设区市全部建成‘独立型’的急救医疗中心,自管急救站点至少70%以上。至少50%的县(市)建成‘独立型’的急救医疗站。急救医疗分站(点)覆盖城乡社区、乡镇,80%以上达到省建设标准”。

实现程度:目前,扬州市急救体系已建成急救中心、站(点)共33 个、其中: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急救中心1所,下设急救分站3个,急救点9个(含周边农村急救点4个);其他县(市、区) 共设立急救站4个,急救点24个。

(二)目标指标:进一步加强对急救中心(站)、急救分站(点)的建设。根据《江苏省急救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全市急救分站和急救点达标准率为100%,急救分站(点)设置规范,布局合理,满足群众基本院前急救需求。

实现程度:在市卫计委领导下,中心坚持“八统一”管理方法,完善修订了急救站(点)考核方案,加强对全市急救站(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控制,按季度对全市急救站(点)进行业务指导、考核、并及时通报,确保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网络管理等目标落实。

(三)目标指标:全市急救车配置数量、车载急救医疗设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区按每4万人口中(含常住和流动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县(市、区)按每58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车载急救医疗设备应100%符合“监护型救护车”配备标准。市急救中心配置物资保障车1辆;各县(市、区)急救站配备负压救护车12辆。

实现程度:市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15辆,负压型救护车1辆。

(四)目标指标: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医院的初步急救能力。通过对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医院配备基本急救设备,强化基本急救技能训练,提升整体急救能力,满足基层急诊服务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现程度:在省、市卫计委应急办、医政处指导下,中心承办了2016年扬州市医疗急救专业技术培训班,全市42个医疗机构共152名急救应急从业人员参加,所有学员经过培训考核均取得市卫计委颁发的“急救培训合格证书”。中心定期赴各卫生院、农村急救点开展急救知识理论培训。

(五)目标指标:依据国家、省的配套政策,通过制定定向培养院前急救医师、医疗机构医师下基层等方式,缓解急救专业人员的短缺现象。按照每车配备5人原则,采取补充编制、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年完成缺编额度,形成急救人员结构合理,稳定急救队伍。

实现程度:中心编制33人,截至2016年底共有在编职工24人,编外人员16人,系统内借用3人,在岗人员共计43人。按《江苏省院前急救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和市区现有人口规模,中心应至少配备在岗人员100人,现缺口为57人。2016年度中心共招聘编内人员2名,分别为急救护士1名和调度员1名;新进编外人员4名,分别为调度员2名和护士2名。

(六)目标指标:对各县(市、区)依托于当地综合性医院的“非独立院前型”急救站,应建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挥型急救站”;下设的急救点,应符合“缩小抢救半径、缩短抢救时间,农村地区救护车30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标准。

实现程度:各县(市、区)急救分站均为依托于当地综合性医院的“非独立院前型”急救站,其中仪征市、江都区急救分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县(市、区)急救分站下属急救点按照农村地区救护车30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标准设置。

(七)目标指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院前—院内信息对接,使危重病人的抢救实现院前—院内无缝对接。实现预警、监测、评估、指挥、协调、处置统计和质量控制等多项功能,逐步实现信息数据的移动传输和实时监控。

实现程度: 1、中心牵头申报2017年扬州市信息化项目,在充分调研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扬州市卫生应急紧急医疗救援信息化项目方案》,参加了2017年申请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预审联席会议,被列为暂缓实施项目。2、中心参与医院胸痛、脑卒中中心建设,运用扁鹊飞救APP及微信工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把病人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由院前向院内传输。3、在省卫计委指导下,建立了预警信息常态化机制,在同一时间、同一位置出现三辆院前救护车或调度信息录入敏感文字(如:爆炸、火灾等)情况下,系统自动产生预警,并向省卫计委应急指挥中心报送,打通了省、市、县、乡四级卫生应急信息化高速公路,2016年底中心通过政府采购,就调度指挥系统部分硬件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

二、规划实施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益性质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应当由政府牵头,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医疗急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与本地经济发展相协调。

(二)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江苏省“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设区市全部建成‘独立型’的急救医疗中心,自管急救站点至少70%以上。至少50%的县(市)建成‘独立型’的急救医疗站。急救医疗分站(点)覆盖城乡社区、乡镇,80%以上达到省建设标准”。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需各级政府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快“独立型”急救站(点)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岗人员紧缺,所有人员超负荷应付日常急救,已成为制约院前急救事业发展的瓶颈。只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目前全省急救中心都面临招人难、留人难、专业队伍不稳定的现状。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院前急救事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因事制宜,从放宽进人渠道、提高人员待遇和晋升评定优先三方面着手,给予特事特办,从源头上推进院前急救的发展。

 

 

 

201719

 

 

 

 

 

 

 

 

 

 

抄送: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扬州市急救中心                 201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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