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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中心办公室  2011-8-10发布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扬州市“城乡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期间建成市急救中心、县级医疗急救分站、乡镇医疗急救点和由相关医院覆盖城乡的医疗急救网络,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统一管理、运转规范、快速可及、可持续发展的医疗急救网络。全市城乡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分三级:一级:市医疗急救中心1个;二级:城市医疗急救分站7个(其中市区3个,县(市)4个);三级:医疗急救点16个(其中城市5个,另新增农村医疗急救点11个)。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实行“六统一”规范建设,建立农村“15公里半径”医疗急救圈。形成全市多地区、多部门一体化救护网络联通体系,确保城市8分钟,农村力争15分钟,实现急危重病人院前急救、转运、院内急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无缝救治”。对11个农村医疗急救点市政府专门拨给550万元用于急救车辆和设备装备,县级分站的装备由县级财政和所依托的医院共同承担。整个网络体系建设分今明两年完成。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这一实施方案,切实做优民生工程。84日,市卫生局专门召开会议,全力推进全市城乡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工作,并就建设标准、设置规范、人员培训、时间步骤、网络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2011年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要尽快制定专业人员和公众培训计划,10月前完成年度市、县、乡分层次培训,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急救水平,提高公众培训覆盖率和公众急救知识知晓率;二要尽快制定急救分站和急救站建设验收标准,指导和督促抓紧设施建设;三要抓紧组织达标验收,10月份要完成达标验收任务,并正式挂牌,规范对外服务。

会议指出全市城乡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是建设“幸福扬州”的需要,是加快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五个确保”: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强化培训,确保质量;加强宣传,确保知晓率;提升水平,确保效果;精心维护,确保使用。要用急救的速度、急救的水平、急救的效果,推进全市城乡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工作落实。各县(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科长、各县(市)人民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急救中心主任、各县(市)农村急救点所在乡镇医院院长、市区急救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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