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省首部院前医疗急救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现实需要,是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改革发展,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18日下午,由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急救中心、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承办的《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培训会顺利召开。会议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急救站(点)、相关医疗机构积极组织全市院前急救从业人员300余人参加会议学习。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郑轶群到会致辞,他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条例》,不断提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会议由市急救中心副主任秦兆亮主持。
本次线上会议内容丰富,各位专家就《条例》重点内容及院前急救、负压转运、社会急救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会议第二阶段是“急救沙龙”,分别就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院前急救网络医院自身建设与管理、动脉夹层的院前急救相关问题、院前急救医疗纠纷典型案例等进行了交流,扬大附院和市中医院也就急救网络医院相关工作进行了探讨。会议持续三个多小时,代表们积极参会、认真聆听,学习氛围浓郁,会后反响热烈。
《条例》发布以来,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我市院前急救工作,市急救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多场线上线下《条例》学习宣传培训贯彻活动,赴有关单位实地查看AED布点,与有关单位召开联动协作座谈会。为进一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迈出了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