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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考核“第一站”在宝应顺利举行
出自于:急救科 发布日期: 2022-08-17
  

2022810~12日,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宝应站”顺利举行,本次培训班由扬州市卫健委、宝应县卫健委主办,扬州市急救中心、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急救医疗站承办,会场设在宝应县人民医院,参培参训人员为急救医生、护士、辅助人员,共176人。

宝应县卫健委副主任沈新华、宝应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强建华、

扬州市急救中心主任何日致辞并讲话,培训班由宝应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新苗、宝应县急救医疗站站长丁慧主持。

培训班为期3天,810日召开了培训考核工作协调会,扬州市急救中心、宝应县急救医疗站、宝应县人民医院相关领导和培训授课专家就培训班的有关事宜和实施细节进行了磋商,以及前期历时一个月的精心筹备,为培训班的顺利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11~812日正式授课培训考核,根据《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方案》(扬卫医政〔202219号)及附件2《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授课专家从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培训、测试和考核。全体参训参培人员专心学习、认真考试,培训氛围良好、考试纪律严明。本次培训考核结束后,将根据测试考核结果和独立值班情况为参培参训人员授予《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

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202251日施行的《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急救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强化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与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扬州市卫健委于2022713日出台了《扬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方案》,规范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复训等各类培训考核工作,要求至2022年年底全市所有院前急救从业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并建立培训考核常态化机制。受扬州市卫健委委托,扬州市急救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基础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技能操作实训、测试考核等。

按照培训考核计划,从20227月份起,要用34个月的时间完成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722-23日,扬州市卫健委、扬州市急救中心举办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启动仪式暨师资培训班,40余名从事急救急诊的师资取得了扬州市卫健委颁发的《聘书》,由聘任的师资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及考核。本次宝应站培训考核工作是全市全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第一站,为全市全员培训考核工作开了一个好头、打响了“第一枪”。

下一步,扬州市急救中心将严格执行扬州市卫健委的统筹部署,按照培训考核计划的精心安排,认真做好后续的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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