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0  星期五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扬州市急救中心工会提货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出自于:中心工会 发布日期: 2025-12-29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急救中心工会委员会的委托,就其工会提货券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工会提货券采购项目

   JSZCGC2025045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12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代理的货物或服务资质备案相关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成立不满一年新公司、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114 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114 上午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301室兰苑小区西大门进门左拐百姓药房背面第一个楼梯上3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胡品伟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14 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三)磋商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13092002368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301室

采购人:扬州市急救中心工会委员会

 址:江苏省扬州市黄金坝路31

联系方式:0514-80361680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扬州市急救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如参与投标,请于20251230-202615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登记报名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扬州市急救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1 版权所有:扬州市急救中心欢迎您 技术支持:扬州大自然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本站声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站内容 苏ICP备11030878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089号